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主题是“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为广泛传播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4月23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吕丕军,向社会介绍《2023年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状况》白皮书和2024年知识产权重点工作情况。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秀沛,淄博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国建良,淄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敬双,淄博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王学文,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答: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指侵权人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的制度。2021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对于惩罚性赔偿做出了明确规定。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的专门法律也对惩罚性赔偿制度作出了相关规定。
民法典施行后,市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惩罚性赔偿审判工作。于2021年6月出台《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的出台对规范全市法院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起到积极指导作用。
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加大保护力度,依法惩处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去年,在审理涉山东凤阳家具有限公司“凤阳”商标系列被侵权案件中,结合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益及许可使用标准等情形,适用惩罚性赔偿妥善审结全部案件。该系列案件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了知假、售假等侵害商标权的行为,更向社会明确传递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强烈信号。去年12月,省法院召开了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法院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相关情况,并发布了5起典型案例。其中,我市法院审理的涉“凤阳”商标被侵权案作为5起典型案例之一进行公布。
去年底,省法院通报共审结适用惩罚性赔偿知识产权案件27件。今年,最高院张军院长在向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所做的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全国审结知产案件49万件,适用惩罚性赔偿319件”。去年我市法院共适用惩罚性赔偿审结5件。从数量看,我市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理念变革半岛BD体育,积极营造尊重创新、保护创新的社会氛围。一是以守护科技创新为主线,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保护,深化对新领域新业态的司法保护。二是以维护公平竞争为重点,依法严惩反不正当竞争以及商标攀附、仿冒搭车等行为,依法敢用、善用惩罚性赔偿机制,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以深化府院联动为目标,持续推动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强化与行业协会、商会等联调联动,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强化全链条保护。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服务。
2、知识产权是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在保护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上,检察机关将如何发力?
答:全市检察机关秉持依法平等保护理念,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涉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案件,并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涉企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依法惩治民企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增强企业和社会创新创造信心。并持续加大对涉企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监督力度,切实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二是充分保障中小企业诉讼权利。全面落实知识产权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积极推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并常态化开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防止通过恶意诉讼而形成产业化现象,坚决斩断灰色“产业链”,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和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针对企业管理漏洞及时提出建议。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所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促进知识产权涉案企业风险防控的规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帮助涉案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效预防、识别和应对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护航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3、据了解,淄博建成了全省首家“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中心”,请介绍一下淄博市公安机关是如何深化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
答:2023年,淄博市公安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先后在淄川区建成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沂源县建成警企会客厅,全面集成知识产权宣讲、法律法规宣传、执法办案等功能,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中心自建成以来,已破获知识产权案件14起,抓获79人。同时,坚持“领导、管控、打击、宣传”四位一体,构建“社会化、信息化、合成化、全民化”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体系。
一是党委重视支持,推进知产保护社会化。市局党委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全市公安工作重点,先后出台服务企业和企业家、护航夜间经济等“六个十条”措施以及《服务高质量发展提标提效二十条措施》。高标准落实市委、市政府服务企业专员制度,推出市、县公安机关党委班子挂包联系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制度,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挂包重点企业1306家、重大项目577个。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源头管控信息化。联合十六部门组建“护卫生态民生安全 护航高质量发展联盟”,就案件移送、数据融合、联合执法、随案作战建立常态化机制,从源头消除信息壁垒。目前已汇集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医保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等单位70万余条数据。在120余家创新型企业以及上市公司建立警企联络员,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三是部门联勤联动,推进严打整治合成化。依托“昆仑”“齐剑”等系列专项行动,将法制、情报、网安、技侦、监管等警种部门纳入成员单位,重大案件同步上案、合成作战。加强与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以及知识产权运营联盟、知识产权法庭协作,下发《建立协调会商机制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第一时间议案会商,为知识产权案件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多元化服务。2023年以来,全市共破获知识产权领域刑事案件102起,抓获431人,移诉385人,打击成效位居全省前列。
四是优化宣传手段,推进预防教育全民化。深化警企协作,对全市重点企业送法上门,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常识,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在“3.15”“4.26”等重点阶段、重要节点举办多次侵权假冒商品集中展示及销毁活动,提升群众识假辨假的能力。适时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对分管企业技术创新的负责人进行知识产权专题培训,为各类市场主体架起“防护网”。
答:目前,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作为在进出口环节保护知识产权的主管机关,海关据此对知识产权在进出口环节实施保护。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是对于没有在海关备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商标等知识产权在进出口环节被侵犯,可以向海关书面申请扣留嫌疑货物,同时需提交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以及有关证据、线索等材料。海关将依法予以扣留。权利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是对于已经在海关备案的知识产权,海关会依法主动实施保护,查验过程中如果发现货物使用了在海关备案的知识产权,收发货人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海关会主动通知权利人,权利人申请扣留的,海关将依法予以扣留并展开调查,并根据后续核实情况做相应处置。
相比较而言,对于已经在海关备案的知识产权,能够更及时更全面得到海关保护。在此,我们也建议广大企业,及时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以更好保护自己的权益。目前,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通过海关总署网站即可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发现进出动中有侵犯自己知识产权的情况,可以随时向海关举报。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淄博海关运行监控科,电话。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战略,落实智慧海关建设,淄博海关通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龙腾行动”,持续强化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关注重点路线、重点商品、重要节日,不断加强侵权动态监测,同时,积极实施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状况“预确认”等创新措施,为合法货物通关提供便利。
下一步,我关将继续加大对新质生产力进出口企业以及“新三样”商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关企联系机制,实施“一企一策”服务措施,针对性的解决企业的维权问题。强化重点领域知识产权风险提示,加大侵权行为整治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半岛BD体育半岛BD体育半岛BD体育